日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受理了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法院查明:该公司财物总额为189749333.57元,负债总金额为410591216.66元,财物鉴定估量总额为335584200元。法院以为该公司显着缺少清偿才能,契合法定破产条件,于2020年9月8日裁决宣告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一起,驻马店市德润铸造有限公司随后也宣告破产。
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4日,首要运营规模为房地产开发、运营等。
2019年9月9日,本院根据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许敏、杨静的请求裁决受理了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本院查明:经破产清算专项审计,到2019年9月9日,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的财物总额为189749333.57元,负债总金额为410591216.66元(不含没有承认的工程欠款);
本院以为,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款,且显着缺少清偿才能,契合法定破产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则,本院于2020年9月8日裁决宣告驻马店市润升置业有限公司破产。
驻马店市德润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26日,首要运营规模为耐磨材料、机械配件、汽车配件、合金制品、衬板、锤头、钢球的制作、加工及出售等。
2018年月2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17破申2号民事裁决书,裁决受理郭梅等28人对驻马店市德润铸造有限公司(下称德润铸造公司)的破产清算请求。
2020年5月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7破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为驻马店市德润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25日,德润铸造公司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将本案从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9月8日1午9时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九号审判庭(地址:驻马店市开源大道北)对德润铸造公司是不是满意清算转入重整程序条件进行听证,听取债务人及利益相关人的相关定见。
参与听证的债务系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提交运营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与听证的债务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托付书、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托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使函。
2018年5月22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受理驻马店市德润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0年5月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7破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0年9月15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驻马店市德润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转入重整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子信息揭露的规则(试行)》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破产件依法高效审理的定见》第十条之规则,管理人定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采纳“钉钉”渠道视频直播方法举行驻马店市德润铸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务人会议。
本次债务人会议经过钉钉群视频直播方法举行,依法申报债务的债务人有权参与债务人会议。
为保证会议当天顺畅参会,请债务人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前登录钉钉体系,进入债务人钉钉群参与会议直播,检查会议相关文档及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