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要闻云南通报11起生态环境危害职责追查典型问题其间说到昭通市绥江县永固水泥有限职责公司大兰池矿山噪音、粉尘污染及安全危险危险问题。给予绥江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与平诫勉问责;给予新滩镇党委副书记陈兵、新滩镇政府副镇长杨劲松通报问责 。
6月8日,绥江县收到中心环保督察“回头看”投诉“绥江县永固水泥有限职责公司大兰池矿山,与周边8户大众的房子直线米,矿山放炮作业尘埃、噪音较大,乃至清晨作业,影响了周边大众日常出产日子,也带来安全危险危险”的问题,当即责成县安监局牵头,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商科局和新滩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作业组进行实地勘测并做出相应处理。
经核对,信访中说到的矿山采区东面目测150米左右处有两户民房,西面目测约300米处有一寨子(约10户民房)。
破碎出产车间为开敞式,其东面有厂区围墙,间隔破碎机100米左右可听见声响,5月份有5天因替换破碎机锤头作业至夜里2点左右;矿山未采纳比较有用办法防治扬尘。从出产车间至村庄400米路段晴天扬尘较大。
为及时纠正违背法律法规行为,实在保证大众出产日子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出了处理决议:
县安监局责令矿山对其作业场所、破碎体系和运输体系停产歇业,不再运用相关设备设备;县环保局对该矿山未采纳比较有用的防尘降尘办法施行行政处罚4万元,并责令其编制整改计划,期限整改。现在,该厂正依照整改计划逐项推动。
与此同时,县人民政府对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信商科局、县国土局、新滩镇人民政府和绥江县永固水泥有限职责公司负责人等11人进行了约谈;县督查委对相关职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并责成职责单位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查看。
此信访件为中心环保督察“回头看”下沉督察昭通期间交办绥江县的仅有信访件。